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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8-07 02:03:56 |   作者: 媒体报道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校。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南京邮电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学校简介: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红色基因厚重、信息特色鲜明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是新中国第一所邮电学校,被誉为“华夏IT英才的摇篮”。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校。

  第十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考虑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按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对进档考生,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调剂到相同专业组(科类)内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调剂专业录取时的参考。

  学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区、市)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报考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综合分,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艺术类综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实行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新生学费预收标准: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2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工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专业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收费政策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最新出台的政策要求为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800-1500元/生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根据在校的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教育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新生科创基金、学业奖学金和电信、华为、小米、烽火通信、共进电子、远东教育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国家助学贷款外,学校还提供了入学绿色通道和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减免学费、临时特困补助等多种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资助措施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政策详见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四条南京邮电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任何以“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照法律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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