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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旧改S1噪音温州外国语学校增设高中等最新官方回复!

时间: 2025-04-20 06:01:47 |   作者: 檀牧-时尚新中式

  民呼我为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是政府面向市民的一个沟通窗口,里面也常包含着各种市民关心的各种信息。

  Q:请问鹿城区教育局门口的几户危房请问是会如何正确地处理呢,已经有好久了,是会拆迁还是改造呢?

  A: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经核实,双井头新村小区路口并排房屋未鉴定为危房。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同时《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委托房子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一)房屋明显师斜、变形、或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饮十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房子安全鉴定”。

  如您认为房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以根据省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房屋实施鉴定、加固。

  Q:瑞安大道两侧上马社区城中村改造二期B团块24年5月份启动签字,目前有什么进展?还有多少户没签字?今年能否签好?如果今年不能签好,那我们准备把老房子修善一下,以后就不旧改了。

  A:塘下镇回复:瑞安大道两侧上马社区城中村改造二期B团块24年5月份启动签字,目前已签约80%左右,还有50户左右没签字,接下来先将瑞安大道项目完成后再进行二期旧村改造签约工作。

  Q:内容描述今天去万达停车场看到永辉宣传消费免停车费,实际消费以后,只减了一个小时停车费,还有半小时是万达广场自带的免费。虚假宣传应该修改指示宣传牌!

  消费者购物满100元可获赠1小时万达广场停车券,叠加万达广场停车场基础0.5小时免费停车,合计形成1.5小时免费停车政策。

  Q:调租申请函 尊敬的温州城发资产公司领导: 您好!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肯尼及旗下纽贝乐月子中心的支持。我们自入驻以来,始终秉持专业、贴心的服务理念,极力维护纽贝乐品牌声誉及业内口碑。

  然而,受外部环境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我们的经营面临巨大困难,特此向贵单位提出调租申请,恳请理解与支持。当前经营困难主要体现有:

  3.同行竞争:行业内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手段压缩了我们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我们当下急需升级服务品质,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以应对市场挑战。我们服务的对象是新生儿和产妇。

  近期“爱家月子中心”倒闭事件对行业声誉造成严重打击和极差的社会影响。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我们恳请贵单位领导考虑我公司行业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给予政策方面的文持,帮助我们维持正常运营,确保服务质量。

  调整方案 至2024年10月24日起,根据现租赁协议框架,租金价格自2019年起随着每年递增已达58元/平方/月之多。以远高于45元/平/月的周边市场评估价。

  1.租金重新评估:建议在租赁合同期内根据当前市场租金水平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租金,确保与市场接轨。

  2.定期租金调整机制:建议每两年对租金进行一次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租金,实现长期合作共赢。

  我们承诺,在获得租金调整支持后,将继续提升服务质量,并与贵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探讨未来更长期的合作。再次感谢贵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A: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复: 我司充分理解当前复杂的市场环境给各行各业带来的冲击,生育率下降、消费降级以及激烈的同行竞争,无疑给贵公司的运营造成极大压力,对此我司深表理解。

  一直以来,我司十分重视与贵公司的合作关系,在过往也积极响应政策,给予疫情减免和租金分期支持。

  我司按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和《租赁合同》开展合同履约管理工作,贵司诉求与合同约定和国资委关于合同期内租金调整的有关规定不符,我司无权突破合同约定对租期内租金进行调整,目前政府部门亦无政策出台化解此类问题,故此次贵司提出的建议、我司无法采纳,暂时不具备条件。

  我司珍视双方的合作情谊,未来若新化解政策出台,或有更合适的解决方案,我司愿意与贵公司共同商讨,帮助贵司健康持续发展。

  Q:本人于2024年10月花费3180元办购了京都健身房健身卡。购置时健身房方明确表示每天的团体课以及瑜伽课程面向会员免费,并且于合同内容中明确了我们的卡内所合项目包含健身、游泳、瑜伽课程以及团体课程。

  但健身房方在未通知、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要求两个课程之后会员要付费才能上。这已经严重违反本人先前办置的卡项内容以及合同。

  健身房方先行违约,我方要求退款,但是健身房方竟要求扣卡项30%的违约金。实在是霸王条款。本人现在要求退卡处理,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解决。

  A: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 经过多次联系协调,京都健身拟定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二:老会员可将会籍卡剩余时间金额转换为储值卡金额,只限上课使用(费用扣完为止),后期不再享受会员其他服务;老会员可根据上述方案任选一种。

  Q:立体城中鼎商业中心,作为当前永嘉最高楼,瓯江边的新地标,因为业主对8-14户共用一台空调室外机的担心,而大面积拒绝收房。 尽管开发商早就免责,但这一问题超出购房者对正常房产的认知,闻所未闻。

  就算是用作写字楼,共用空调室外机,所带来的扯皮,也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很多购房者就担心这样的后遗症,拒绝收房。从购房者角度来讲,不收房,这笔钱打水漂,无法获得相应的权益。

  收房,未来如果发生扯皮,包括电费、维修费用等,谁都担心别人不支付,最后落到自己头上,或者大家都不支付,最终无法使用。这样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不如及时止损、而对干少数已经收房,装修的人,当前想要使用空调,被物业告知,无法单独开启,需多户同时开启。

  也就是说,如果入住率不高,或其他人不在家,自己想开空调,还开不了。也就是说,业主买了一间无法自己独立决定空调使用的房子,是一间无法正常使用的房子。

  站在三江和永嘉的发展角度来讲,这么多业主拒绝收房,且无法使用这套物业,导致大面积空置,影响了三江的人气与发展机会。

  比如,立体城购物中心、还有中鼎商业中心底下的商业,都需要足够的居住、办公人群来支撑,否则无法正常运营。 还有三江商务区的住房,也需要有了更多人气、就业机会,才会有人购买、居住。

  而地标建筑的大面积空置,所造成的失败,比其他建筑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更强烈。

  立体城中鼎商业中心LOFT的问题,将导致三江乃至永嘉失去一大批常住人口与发展机会,影响区域发展。 所以,无论站在购房者权益角度,还是三江乃至永嘉发展角度,有关部门都应介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能将部分玻璃幕墙改成百叶,用这里的墙面放置独立空调室外机,是最好的。

  新希望在温州州没有其他新项目了不在乎口碑,躺平摆烂。 但是,永嘉是要长期发展的,不能因为一个项目而影响整个区域的发展。

  同时,三江还有多个公寓项目在售,该项目问题不解决,其他公寓的销售也会被影响。

  A:永嘉县三江街道办事处答复:您反映的是空调外机共用导致的电费问题,经中鼎物业反馈,该空调外机后台设置有计费系统,测算该空调系统室外机定时段内的用电量,同时测算每户业主室内机定时段内的冷媒流量,最终通过计費系统测算出该系统内每户业主的定时段内的冷媒总流量,还有每户定时段区间内的冷媒流量比反算电费。

  Q:城南街道的体育公园预计什么时候开工和大概的完工时间?规划的体育设施是收费经营还是免费开放?

  A:乐清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回复:您好,规划预期为6月开工,工期450天,体育设施由企业融资完成,具体运营方式由出资单位确定,我中心负责建设工作。

  Q:您好!我是 瓯江华庭1栋1804的业主**。在此,我要再次向您反馈我家卫生间漏水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的情况。

  在2025年3月15 日,我发现楼上卫生间漏水到我家后,第一时间向永升物业管家反映。物业虽派人查看,但未告知处理时间。

  于3月23 日,由于漏水问题愈发严重,卫生间散发着浓烈的下水管恶臭,我此平台反馈了该问题。之后,街道办事人员打电话给我,承诺会积极沟通协调此事。基于对街道和政府部门的信任,我撒回了投诉。

  然而,本周物业和房修人员无任何人员到我家修补漏水。目前,卫生间已无法正常使用,即便将其关闭,刺鼻的臭味仍四处弥漫,严重影响了我们全家人的日常生活。孩子和大人都因这股臭味身体不适。

  如今,我家的居住环境变得极其恶劣。 我认为该地产公司和物业在此事上,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此,我再次恳请 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地产公司和永升物业,尽快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彻底解决卫生间漏水及臭味问题,并向我明确处理的时间节点,杜绝此类问题再度拖延。

  A: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答复:关于您反映的维修事项的问题,属于维保期内维修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督促建设单位积极整改,建设方反馈施工单位因各种原因敷衍履行维修义务,正在进行相关整改事项:

  Q: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德香园小区的居民,向温州市信访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瓯海区信访局表达我们最诚挚的感谢。感谢你们在收到我们关于小区轻轨噪音问题的反馈后,迅速积极地进行转发,并推动了相关部门的回复工作,你们的高效行动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

  然而,对于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回复内容,我们小区居民存在一些不同看法,希望能做进一步沟通交流。

  其一,关于回复“根据S1线高架桥梁区间预留的荷载和技术条件,只能安装3.15米高直立声屏障,不具备安装全封闭声屏障的技术条件”这一点,我们经讨实地观察和了解发现,紧邻德香园小区的S1线附近的就京都家园、金域中央以及离站点更远的吕家岸小区的S1线都安装了全封闭隔音罩。

  这表明在相同或相似的轨交线路条件下,安装全封闭隔音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并不存在所谓的荷载问题。

  所以,我们恳请相关部门能够重新评估在德香园小区附近S1线安装全封闭声屏障的技术可行性,以最大程度降低轻轨噪音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其二,对于“由于小区建设迟于S1线,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做好小区白身的环评论证,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这一回复,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德香园小区是由市生态管委会建设的安置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及轻轨方面回复内容,建设单位理应做好相关环保措施。但目前实际情况是,小区居民明显感觉靠近轻轨一侧房间的噪声超标,粗略检测噪声最大有77db,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和休息。

  因此,我们希望相关责任单位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轻轨噪音污染,还我们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我们深知解决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也理解相关部门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但轻轨噪音问题已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长期困扰,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推动问题早日解决。我们期待能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再次感谢温州市信访局为我们所做的努力!

  A:温州市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回复: 德香园小区北侧住宅楼9-12号楼距离S1轨道超过50米,设计方案满足退界要求及规划审批要求,且满足《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相关规定。

  该小区项日于2016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并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设计施工。于2016年8月开工,2020年12月主体竣工验收,项目与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同时期建设。

  在S1线一期工程建设期间,我单位向铁司建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S1线轨道交通对德香园小区的噪声影响。

  铁司通过采用设置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橡胶垫减振道床、减振扣件等措施,并安装3.15米高直立声屏障来降低噪声污染影响。

  经咨询铁司,附近已实施的8米高全封闭声屏障区段是环评批复的既有敏感点,根据环评报告要求需设置全封闭声屏障,所以在设计中已考虑全封闭声屏障的荷载及相关结构要求。

  现您反映的该区段不是环评批复的既有敏感点,所以设计只预留了3.15米高直立声屏障的荷载及相关结构要求。

  虽然不同区间轨道桥梁和桥墩外观一样(或相似),但是3.15米高直立声屏障和8米高全封闭声屏障对桥梁结构设计的竖向荷载、横向风力差别较大,包括梁部配筋、声屏障立柱基础、桥墩的桩长和配筋及下部的桩基础等差别较大。

  因此,对于3.15米高的直立声屏障的桥段,在桥梁土建工程已完工的情况下,并无改用8米高全封闭声屏障的条件。

  Q:本人2022年购买此房子,购房合同签23年11月份交房,到现今为止,此村委会负责房子的干部,迟迟不交房,我们一生辛苦钱购买房子,房子已建好年多了,已经延迟一年半了不交付房子,我们还是要租房住,为了小孩婚房准备,小孩子也30多岁了!望有关政府部门抓紧时间与村委会协商,望早日为民住上房子!感恩感谢!

  A: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经了解,该项目为村统规自建安置房,因飘窗与设计图纸不符等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进行验收。现业主单位正与县相关部门协商处理此事,请耐心等待。

  Q: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们是温州外国语小学的在校学生家长,现就该校未经充分论证违规增设高中部、严重侵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权益一事,恳请省委领导予以关注并督促整改。

  增设事实 据校方公示,本校计划于2025年9月在小学校园内增设高中部,办学规模为1080位高中生。

  经查证,该校区目前占地面积98.5亩,建筑面积88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0个班级。

  1,教育资源挤占:高中部拟占用现有小学生音乐教室、实验室等专用教室,违反《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12条“保障专用教室与设施配备”规定。

  2.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高中学生与小学生混用活动场地,存在严重年龄差导致的碰撞风险。校门人车分流系统未作升级,现有消防通道宽度可能无法满足新增人员疏散需求。

  3.教学秩序紊乱:作息时间冲突,噪音干扰严重,违反《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26条关于教学环境要求。

  三、维权过程 我们已通过以下途径反映:-2025年3月末家长朋友们向学校表示明确反对-2025年3月末通过12345政务热线投诉 问题至今依然存在。

  四、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学校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2.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第四条:严禁混合办学 诉求建议:

  2.召开由家长代表参与的专项听证会 我们恳请省委领导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还孩子们一个安全、纯粹的学习环境。

  A:温州市教育局答复:瑾瑜集团投办的高中学校为温州外国语实验学校,已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设立,为民办全日制寄宿普通高中,经申请后另选址举办。温州外国语小学保持原址原模式办学。

  Q:您好!我们属于有房有户的!没有满三年!瑞祥小学为什么把我们划为第二批!只看户、不看房啦!如果是有房有户招满了!我们没有满三年没有名额我们可以理解!直接划分第二批(有户无房)只看户籍!不看房子了!对我们来说是不是不公平!

  第一批就是有房有户的啊!而我们符合条件!要求三年是因为生源紧张才设置的!现在生源(有房有户)没有这么紧张啦。为什么还要划分到第二批!请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用户追问:有房有户学生没有超额的情况下,为什么有房有划为第二批?请解释下

  A:瑞安市教育局答复如下:据了解,根据《瑞安市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4]131号)文件规定,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小学部)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在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附属小学统筹就读。

  瑞安市君子石小学未建成投用前,其施教区内前三批对象保留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政策参加报名,也可以直接选择瑞安市君子石小学(暂借瑞安市阳光小学办学,建成后搬回)报名入学。今年招生以2025年正式发文为准。

  Q:领导好!我2025年4月在嘉品华庭(集云实验学校学区)买好房,房产证4月办下来,大概7月份把户口迁过来,明年下半年上初中,能进集云实验中学吗,不可以的话,分流会分到哪个学校,能进瑞安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吗?谢谢

  A:瑞安市教育局答复如下:据了解,根据2025年瑞安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户籍及房产登记截至时间的规定,集云实验学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均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至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2026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于入学当年的3月31日:2026年入学的规定以及分流方案,以2026年瑞安市教育局正式发文为准。

  旸岙菜场搬走也有几个月了,旸岙路(国鼎路-旸湖街)何时开工建设?现在还是废墟一片